親愛的利害關係人:
本公司為聯繫、查詢利害關係人所提供或反映之事件所需,
將於提供事件或反映事項中蒐集利害關係人的姓名、電話及E-MAIL等相關個人資料。
本公司將於處理該事件或反映事項必要範圍內提供予相關處理人員進行查證與聯繫用。
該案所蒐集之個資,將於該事件處理完成2年後銷毀,
台端得隨時來電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以維護個資安全。
台端有權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但請恕本公司無法有效提供服務。對於上開台端提供之資料(包含個人資料)或反映之事件,
均保證為真實,絕無虛偽造假之情事,否則本公司除得不受理外,台端願自負中華民國相關民、刑法等法律責任。
順頌 時祺
首阜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